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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称陈水扁仍有机会重获自由 "自救"方式一览
发布日期: 2008-11-13 13:35:40   [字体: ]

11月12日晨,陈水扁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。台湾检方于1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声请羁押,陈水扁曾声称被法警打,而获准到医院检查,因此耽搁,法院方面至12日清晨才作出羁押禁见的裁定,随后陈水扁被送往看守所。图为11日晚法院方面送陈水扁往医院验伤的情形。子夜过后,检查结果被告仅肌肉轻微拉伤,身体状况可应讯,审理继续。

陈水扁12日因为涉贪被台北法院裁定收押禁见。案情侦办会如何发展,陈水扁在收押之后又可能如何应对,无疑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。台湾《苹果日报》今天分析说,陈水扁并非没机会重获自由,在被起诉时最有机会交保。

  扁并非没机会重获自由

  陈水扁因涉贪等五罪名被押确定会被起诉。台湾律师林敏泽分析,“扁不是被判无期徒刑,就是有期徒刑30年”,扁可能余生都要在狱中度过。

 林敏泽表示,扁五项罪名中,最重可判无期徒刑,“就算犯罪时间都在2006年7月1日‘刑法’修订前,连续犯视为一罪,五项罪名刑期相加,少说也是几十年;若适用新法,以洗钱为例,洗一次就是一罪,一罪一罪加上去,刑期会更吓人,但执行刑最高不能超过30年。”

  不过,陈水扁并非没机会重获自由,蔡茂松律师分析,扁虽放弃抗告,但特侦组侦结前,他可声请撤销羁押或交保,但不可能获准,“要等检方起诉后,法院裁定是否继续押扁,这时扁可主张检方已完成调查,请求交保,这是他离开牢房最佳时机。”在法院审理阶段,陈水扁仍可声请撤销羁押或交保,法官会视审理进度裁定。

  另一名律师蔡文玲说,若扁突然生病有生命危险,可声请保外就医,否则以扁触犯的重罪,法院可无限期羁押,直到判刑定谳;定谳后,扁也可吁请现任台湾当局领导人“特赦”,但扁涉贪重大,应该不会有当局领导人敢“特赦”他。

  台湾法界:先押扁策略是对的

  特侦组11日以破天荒的合议制方式,全体通过决定声押扁,但有人认为,特侦组在未传陈致中、黄睿靓前就声押扁,是故意营造还有共犯未到的假象,好让法院准押。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指出,特侦组一切都是既定侦查计划进行,并没有应该先传谁的考虑。

  岛内律师则认为,扁夫妻才是扁家弊案关键人物,“先押扁的策略正确”。律师杨扩举分析指出,虽然扁家海外资金最后都流向陈致中、黄睿靓账户,但不论两人究竟是否是真人头,在整个扁家弊案中,两人涉及的只有洗钱部分。

  但对特侦组而言,“扁家弊案最重要的是,陈致中、黄睿靓海外账户中的资金来源,是否是犯罪所得,且犯罪所得多少,这才是检方侦办重点”,而要突破这部分,扁夫妻才是关键人物。

  杨扩举说,因扁夫妻才是全案的关键人物,但身体状况不佳的扁妻,法院执行羁押有困难,因此特侦组先声押扁,“策略上是对的”。

  律师廖芳萱也认为,如果特侦组掌握的证据已可直接与扁连接,当然可以直接传扁,而“如果特侦组的证据相当明确,却还从扁身边的亲友开始传唤、声押,这样就会有押人取供的疑虑”。

  附:陈水扁可能采取的自救方式

  1.特侦组侦查期间,向台北法院声请撤销羁押或交保

  -不可能

  2.被起诉后,可在全案移审台北法院开移审庭时,请求撤销羁押或交保

  -侦查完成,扁可能重获自由

  3.法院审理期间,应可声请撤销羁押或交保

  -须视案件审理进度

  4.若生病命危,可声请保外就医

  -目前不可能

  5.全案判刑定谳,由马英九“特赦”

  -几乎不可能



发布者: friendping   
2楼 陈水扁
陈水扁
未验证用户 作者: Auchinet访客 2008-11-16 03:17:39 [赞同] (0 ) [反对] (0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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