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真的,拍《手機》這事根本與范冰冰無關。是編劇劉震雲起的鬼點子,要用這部戲來影射崔永元,吃崔永元的豆腐。馮小剛附和着,說是:“想和崔老師開個玩笑”,(馮的原話),現在崔永元反撲,要懟劉和馮,這和范冰冰有什麼關係?范冰冰也只不過是一名演員,人家要我演什麼戲,我就演什麼戲,至於戲中人物是誰?很多演員到演完戲恐怕都還沒搞明白,很多時候甚至也許不需明白,因為那是虛構的。
可惜,事情似乎沒有照“冤有頭,債有主。”這樣演變下去,現在反而是劉震雲,馮小剛沒事,全民追討范冰冰逃稅問題,好像事情是由范冰冰而起,一切罪過都應由她來承擔。
那為什麼這把火燒到范冰冰身上?說真的,這是中國社會的病態,第一,中國人特別喜歡鬥爭出名的人,這是文化大革命時代留下的遺毒,當時有那位出名的人沒有被鬥爭的?這股思想一直遺傳到現在。第二,仇富,這種現象在今日中國社會特別明顯,由於社會極端的貧富不均,而窮人還是在中國社會中佔據了絕大多數的比例,因此牆倒眾人推,可憐的范冰冰就成為了社會對富人不滿的宣洩口。第三,中國社會是全球對女性最歧視的國家之一。中國女性是全球參與生產勞動力比例最高的國家(不是之一,而是第一),但是,中國社會從來不感激這一點,給女性應該有的社會地位。我們看看國家領導人有幾位女性?中央政治局常委連一位女性都沒有,有幾位省委書記,市委書記,省長,市長是女性?很少見到吧?偶爾出現一位,就被隱射是靠脫下裙子得到官位的。
然後,《手機》事件發生後,沒有人責怪劉震雲,也沒有人追究馮小剛,輿論一片要求追查范冰冰的大小合同,漏稅……為什麼不追查劉、馮?因為大家都說這兩個人後台很硬,打下去,不知水有多深。可憐的范冰冰就沒有人替他講話,因為,現在高官們沒有人敢在背後拉范冰冰一把,以避免“瓜田李下”,被懷疑與她不清不白。
最後,我想談談中國演藝人員的社會地位問題。
范冰冰事件一起,中國線民又掀起了一陣“戲子誤國”的批判聲,范冰冰領取“國家精神造就者獎”被催批評為“一個真敢發,一個真敢領,”那為什麼范爺不能領這個獎呢?
首先我們先來了解“國家精神造就者獎”到底是個什麼東西?他是由莫賽迪斯·賓士汽車公司與《生活》月刊聯手主辦的一個獎項。一看主辦人,你大概就知道他是一個什麼獎了,他是賓士汽車,為了賣車弄出來的一個獎,目的不就是為了宣傳買我的車子,坐我的車子的人都是有“成就”的人。這種獎你還真的也把它當真?說真的,就像幾年前,有個詐騙集團打電話給我,說我得了“海外傑出華人獎”,希望我先交1000美元,好讓他們安排我去領獎的住宿和旅遊那麼可笑。但這裡面確實是有點瑕疵,它不應該用“國家”這兩個字,實在太招搖了。這個獎2007年開始第一屆以來,主要是頒發給了工商界,包括名開發商王石,攜程網創始人季琦,建築師貝聿銘,網易創始人丁磊,萬通集團馮侖等人,….人等都得到過。而娛樂界人士,如王全安,楊瀾,陸川,張涵予,馮小剛……也是琳琅滿目,看了這個名單,你不難想像,其實這不就是賓士汽車利用這些人來免費“代言”的一種手段罷了。而和其他人相比,我不明白為什麼范冰冰不夠資格領這個獎?只是因為他是一個戲子?
談到這件事,未免讓人想起了中國人的儒家思想,“萬般皆下品,唯有讀書高”,所以中國人的家庭,自科考以來,總是費九牛二虎之力,也要讓孩子讀書。因為唯有讀書才能做大官,出人頭地。
搞其他行業者就不能出人頭地?西方文藝復興時期,雕刻家米開蘭基羅的大衛王像在中國人看來是“雕”蟲小技。畫蒙娜麗莎像的達芬奇是“畫匠”,莎士比亞的戲劇是為戲子服務的。
中國人不了解,上帝造人,賦予了每一個人不同的天賦,也就是中國人所說的“天生我才必有用”,在西方,偉大的科學家是Intelligent,狡猾的商人是smart,鋼琴彈得好,畫畫好的人,……他們說這樣的人有Talent 。甚至木匠,泥水工人也被稱為Skilled person,或Handyman,在他們面前,這些人是平等的,所以西方教育小孩的目的在發掘小孩子的天性,而中國人對小孩子的評估卻只有一件事:“他會不會讀書”?“會讀書代表的就是有出息”,其他都是不入流的。
在中國輿論里,范冰冰賺的錢比屠呦呦多就是不道德的,沒有道理的。中國人不暸解賺錢不賺錢祗是市場經濟下的一種報酬,和有沒有成就無關,而錢並不是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。
同樣的標準,我們看澳洲演員妮可基嫚(Nicole Kidman)他除了得到100多個國際大大小小的電影演員獎外,2005年,他還被選為澳洲年度人物,(Year of Australian),倘若范冰冰被選為中國年度人物,我想大概整個中國社會就炸了鍋了。
中西文化不同,社會背景不同,其實我看過范冰冰演的很多戲,說真的她還是蠻有才華的,人們喜歡看她的電影就是對她的肯定,她有什麼錯?
黃先生不虧是有中國背景的媒體人士,不僅對中國的政壇動態了如指掌而且對娛樂界花邊八卦也饒有興趣,可謂是神通廣大。
黃先生似乎很有把握地說:“有幾位省委書記,市委書記,省長,市長是女性?很少見到吧?偶爾出現一位,就被隱射是靠脫下裙子得到官位的。”所以這裡願意向黃先生探問一下:這“偶爾出現的一位”是不是在影射台灣省蔡省長是“靠脫下裙子得到官位的?”因為目前在任的正職女省長好像非她莫屬了,而黃先生又是有台灣省籍背景的媒體達人,這方面的爆料想必一定會比別人更有把握吧。
真賤!
顧左右言他小聰明,改變不了中華民國是一個事實存在的獨立政府
正因為范是當紅明星,天天露臉,誰都認識,所以備受喜愛或憎恨。情理之中的事。
偷龍轉鳳的叫屈加速將人民范爺推向人民公敵
黃若這次在完全胡說八道。
黃總是有才華的編輯,但是如果牽涉太多大陸的東西,你不是那裡出生的,你就永遠也搞不清大陸有多黑暗; 所以有些話題,為了你的名譽,你最好保持緘默, 這樣可能免遭面駁不雅。
不說別的, 就你這三句:1。”在中國輿論里,范冰冰賺的錢比屠呦呦多就是不道德的,沒有道理的” – 汝差矣!在中國輿論裡的意思是,中國輿論是在道德為標準,以公義為尺度下, 論對社會的貢獻大小,范冰冰一個戲子完全根本不可與屠呦呦相比!怎麼你會認為沒有道理呢?中國輿論,我認為還有另外一層含義,即中國缺乏好的社會機制來讓屠呦呦一類有極大貢獻的科學家,得到她應有的貢獻與收入相稱的經濟回報。另外,對目前大陸而言,錢就是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唯一標準, 所以,邏輯上若屠呦呦沒有范冰冰成功,是有點荒謬 - 這就證明了大陸的輿論是正確的事公義的。
2。”中西文化不同,社會背景不同,其實我看過范冰冰演的很多戲,說真的她還是蠻有才華的,人們喜歡看她的電影就是對她的肯定,她有什麼錯?” – 黃總編此言有輕浮之嫌,因為你看過范很多電影,還有人們喜歡看她的戲,她在道德上就沒有錯?你就為她叫屈?這是什麼混亂的邏輯呢? 黃總怎麼可以以feeling來作出理性判斷呢?
3。”國家精神造就者獎” 獎本身不怎樣, 不等於其字面不怎樣. 就字面含義已經很能夠說明它的實質了,在法律上很多時候,法官是以最原始的文字涵義為最後定奪案子的 (in the context of its original meanings) - 范冰冰無論在守不守法方面, 還是生活道德方面,都有非常令人不齒的內容;但作為一個有功底的文化人,黃總編怎麼卻來個似是而非地文過飾非一番?
真是很少見到黃總編輯失言的,本人一直是他的擁族,十年前,黃總的文章特別有文化功底無論論法律,論商業,論商業都是令人折服的。真誠希望黃總編, 發揮一點當年的真功夫,花時間寫一些有質量的可讀性強的好文章。
戲子有什麼本事誤國?如果一個國家可以讓戲子誤,是國家的悲哀,是政府的無能,是指導意識形態的這個偉大的黨的墮落!在一個連發個短信都會被消號,甚至坐牢的社會,黨指揮一切,黨領導一切,所有的文藝作品,電影電視,都在黨的審查之下,黨之手無處不在,戲子只不過是黨的工具!誤國的是那支手
黃老牛還能奮起從冰中稱強硬乎?不屈也。此貼及回復s無明顯不雅之詞句,本夫就不費筆墨哉。牛編不入范眼。
依我看是黃先生衝動了一點兒。黃先生不妨先把戲看完,然後再做品論,這樣會比較公允一點兒。網友們的品論並沒有針對范冰冰。